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機構收費行為,加強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促進衛生健康事業改革和發展,維護患者與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2844號)及《關于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431號)等有關政策法規,結合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非公立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中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是指對醫療機構診療活動中發生的醫療服務項目、藥品和醫用耗材等價格行為的內部管理。